1.需符合本行動計畫之目的,並以「青年」為主體。 2.需能突顯在地特色,並契合社區需求,且各行動方式應相互關聯。 3.可參考本計畫之計畫書撰寫重點。 4.行動方式可整合田野調查、藝術創作、生態保育、商品設計、點子行銷、閒置空間活化再利用、社區景觀美化、文化保存與維護等。若為社區例行性、實施多年或一次性之計畫,或以志願服務、田野調查、課業輔導等為唯一行動方式之計畫,皆不予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