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可依各校系學會組織章程等相關規定,先向系學會反映,若未能妥善處理,亦可依學校相關規定,逕向學校行政單位反映,若未獲處裡,或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再依大學法第33條第1項規定,委請貴校學生代表於校務會議中提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