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學生會收取會費或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不得列為完成註冊程序之必要條件」。由此可知學校不得以學生會會費未繳納為由,拒絕學生完成註冊程序,進而影響學生身分之取得,同理,倘若以學生會會費未繳納為由,而拒絕學生離校申請,將使學生無法取得學位,對學生之身分影響重大,是故學校不得因學生未繳交學生會會費而扣留畢業證書。是以,學校亦不可以因學生未繳系學會會費,而扣留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