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修正
壹、緣起
面對21世紀的國際競爭,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使具備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教育部在青年發展政策綱領中,將培育國際競爭力人才列為優先教育目標,盼能建構永續機制培育國際化青年人才,強化青年國際事務知能與行動力;拓展青年多元國際參與及學習管道,培養青年全球移動力。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鼓勵國內青年學子組隊自主提案,培訓青年進行國際組織數位聯結及實踐臺灣在地行動,盼能藉以提升青年國際視野及行動執行力,並增進青年對國際事務及永續發展目標之認識與理解,促進人才之流動。
貳、依據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獎補助要點。
參、目標
一、鼓勵青年關懷國際社會,並了解國際趨勢與關注議題,提升青年參與國際事務的意願。
二、提供青年多元國際參與機會,認識國際組織並聯結交流,拓展青年國際視野,鼓勵青年實際付諸行動。
三、培力青年推動及宣導國際參與事務,成為國際聯結尖兵或種子人才。
肆、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18-35歲青年,且對永續發展目標(SDGs)或國際事務推動有興趣者。
伍、執行策略
一、我的行動序曲-提案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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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線上課程:透過國際事務、行動方案設計、永續發展內涵等線上課程,提升青年國際事務及方案設計知能。
- (二)分區培訓:分享青年參與國際組織連結與交流經驗,並透過議題探討帶領青年團隊,引導帶領學員認識國際事務,引導學員分析與洞察個案背後的發展與決策過程,快速聚焦自己或團隊的數位行動方案議題方向。
- (三)組隊提案:依當年度公告簡章,以團隊為單位,提交數位行動方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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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的行動圓舞曲-審查輔導
1.3-6人自選議題組隊;團隊中須至少包含2/3(遇有小數點時無條件進位)具第2點規定資格之青年。
2.完成分區培訓並檢具培訓證明,始得參加1.0提案;惟符合下列資格者,得不經培訓直接組隊提案,於通過審查後,再行完成線上培訓課程:
(1)曾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培訓計畫」完訓者。
(2)曾參與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國際事務訪問團」完訓者。
(3)曾參加外交部「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完訓者。
(4)大專校院推薦:由學校推薦曾參與大專校院USR計畫、曾修習國際事務或設計思考等相關課程之青年參與1.0提案徵選。
- 提案件數:每人限參加一團隊,每個青年團隊限提一案。計畫內容雷同者,視為同一計畫。
- 審查:
(1)初審:由本署或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進入複審。
(2)複審:由本署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複審,就數位行動方案1.0進行簡報審查。
(3)審查標準:(詳細評分由本署於計畫網站公告)
A.數位行動方案具可執行性、發展性及影響性;
B.團隊於議題相關經驗與參與度;
C.數位行動方案與擬訪談國際組織聯結性;
D.綜合考評團隊合作、現場應對及其他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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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團隊培訓:
(1)線上課程:透過線上課程,輔導團隊執行行動方案。
(2)團隊輔導共識營:培養團隊設計思考能力,帶領團隊思考如何運用參訪國際組織經驗,升級行動方案(如議題聚焦、提問方向等)
- mentor輔導諮詢:本署成立mentor團,提供團隊諮詢輔導,協助優化團隊數位行動方案2.0及3.0。
三、我的行動交響曲-國際聯結
(一)規劃數位行動方案2.0:
- 提交數位行動方案2.0(國際聯結行動):
(1)規劃以線上訪談或其他社群媒體方式,與國際組織進行議題諮詢、計畫研議以及行動經驗交流,並排定線上訪問日程表。(2)聯結國際組織數至少10個、不限國家。國際組織以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為限,倘非前述類型者,須提出與計畫關聯性說明經本署同意且不得超過聯結組織數1/3(遇有小數點時無條件進位);另聯結國際組織不包含大陸、港、澳地區。
- 審查數位行動方案2.0:由本署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依審查標準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核定執行獎金,每隊最高可獲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
- 獎金核撥:依規定繳交國際聯結行動成果及提交數位行動方案3.0,依國際組織聯結數審查核撥執行獎金。
(二)執行數位行動方案2.0(國際聯結行動):
- 國際聯結行動:團隊以線上訪談或其他多媒體方式,與國際組織進行議題諮詢、計畫研議以及行動經驗交流,以作為優化行動方案3.0修正參考。
- 入選團隊執行國際聯結行動前,可調整成員至多以1次為原則(須具有組隊提案資格者),且更換人數不得超過原團隊總人數3分之1(遇有小數點時得無條件進位)。
- 入選團隊應維持3-6人,倘不足3人者將視同放棄執行行動方案,撤銷入選資格。
四、我的行動進行曲-數位行動
(一)執行數位行動方案3.0:
- 規劃數位行動方案3.0:
團隊依主軸議題分析國內需求、結合國際組織經驗交流所得,規劃為期2-3個月之國內數位行動,提交數位行動方案3.0。
- 由本署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依審查標準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核定執行獎金,每隊最高可獲10萬元。
- 提交年度成果報告(包括成果報告電子檔及影片),並參與年度行動方案競賽後,核撥經費。
(二)績優團隊徵選:參與績優團隊徵選,績優團隊頒發獎金最高5萬元。
(三)績優團隊後續行動:
- 為鼓勵績優團隊持續議題行動,績優團隊得於次年度選擇提案赴海外聯結國際組織或持續執行在地議題行動,團隊所提國際組織聯結計畫或在地行動方案進行審查後,依執行進度分2期撥付。
- 費用核定:
(1)經審查獲得赴海外國際聯結行動資格者,另行核定獎助赴海外行動之生活費 (請參考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最高以對照該數額表、實際落地天數10天所需費用百分之七十為原則計算)。
(2)經審查得執行在地議題行動者,行動獎金最高30萬元。
- 團隊成員應維持3-6人。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維護青年安全,本署得視疫情滾動為線上辦理,惟須於得獎次年度執行完畢。
陸、成果分享及訪視管考
一、各團隊須繳交成果報告及影片,並配合出席本署相關成果分享活動。
二、本署得結合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相關成果分享活動,安排行動團隊青年分享行動期間之見聞,並開放一般青年參與,交流分享心得。
三、本署得視情形安排團隊訪視,了解方案執行情形,團隊應予配合。
四、如經審查入選之團隊,須同意於執行本計畫所產生之成果資料,如成果報告書、照片、影視音資料(包含影像紀錄、微電影、音樂相關創作、紀錄片等)、相關出版品(如雜誌、社區報、文史調查、繪本、筆記書等)、文宣資料、劇本、文字圖說紀錄、調查報告、詮釋資料及其他相關成果等之著作財產權,非專屬、無償授權本署及本署授權之人基於非營利目的為不限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利用,以推廣及宣傳行銷成果。
五、入選團隊應參加成果展示、交流、成果報告書暨相關文件繳交、經費請撥及問卷調查等各項作業。
柒、工作期程(詳附件)
捌、其他注意事項
- 一、入選團隊倘因故未執行或未完成行動、違反本計畫相關規定等,本署得視情節酌予扣減或追回已撥付之執行獎助經費或取消經費撥付。
- 二、本計畫將依財政部稅務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獎金之所得稅申報及代扣繳獎金稅額等事宜。
- 三、計畫執行時應注意安全,如有對外招募民眾參與之活動,應視活動性質,依法令規定,為參與活動者投保意外險或醫療保險。
- 四、計畫執行期間,如有向社會大眾勸募財物,例如:街頭表演、募款箱、 行腳勸募、義賣等方式,應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申請勸募許可後 才可對外勸募。
玖、年度經費需求由公務預算項下支應。
拾、本計畫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