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公民社會發展取決於青年「公民能力」,青年賦權更是國內、外民主國家制定青年政策趨勢,本署114年配合「國家希望工程」施政目標,推動「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深化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於盤點在地青年公共事務參與需求及目前資源情形後,於現有基礎上深化青年公共事務參與機制,並以創新思維,建構青年參與在地公共事務治理、實驗與交流平臺,激發在地青年由下而上辦理或參與公共討論,倡議公民社會議題,成為改變社會力量;或藉由在地多元公共參與機會,深化青年民主素養,成為國家發展新能量。
★計畫對象
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下稱地方政府)申請,採競爭型提案方式辦理,擇優補助。
★工作重點及補助範圍
1、工作重點:為因應青年主流化,所提出之青年公共事務參與機制,應以青年為主體,與在地青年共創,設計出一系列符合青年需求且具在地特色之青年參與機制。青年年齡依地方政府現有機制辦理。
2、補助範圍:有關在地青年參與機制,本署補助以下工作項目:
(1) 項目一:建置在地青年公共議題發聲平臺(必須項目且優先補助)
(2) 項目二:強化青年諮詢組織角色、培力與交流
(3) 項目三:培育青年公共事務人才及公民意識向下扎根
(4) 其他創新青年公共事務參與模式
★申請期間
於113年12月20日前受理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檢附申請文件,函送本署申請,逾期或計畫申請對象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倘須資料補件,應於獲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正,逾期未完成補件者,視同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