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辦法
「青年職涯大未來」
一、 競賽宗旨
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與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透過參與課程活動過程,獲得未來職涯規劃的想法。藉由此競賽分享課程活動心得感想與反思,能帶動他人一同參與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提早規劃未來方向,鼓勵您將活動心得感想與反思,以影音或圖文的方式來展現。
二、主辦機關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三、承辦單位
銘傳大學前程規劃處
四、參賽資格
(一) 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 (含應屆畢業生),且有參與校內或跨校之職輔輔導課程或活動者。
(二) 競賽以個人或組隊報名方式參加,並依據競賽各項規範提交報名表及相關作品授權與同意書資料,每位參賽者可挑選自身擅長發揮之作品投件,一人每類型以一件為限參賽。
(三) 組隊報名人數至多5人(含隊長),並派一名隊長為代表人。
(四) 投稿作品需為未經公開發表或展示、未曾投遞參加其他競賽之作品,且未曾讓予、授權於第三人。
五、徵件方式
參賽者需於青年職涯輔導資訊平臺(https://mycareer.yda.gov.tw/)上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在學證明文件、著作權切結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上傳作品與照片連結等。
六、徵件類型
將以下列類型為心得感想發揮方式,透過不同呈現方式,鼓勵他人參與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
徵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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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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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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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包括參與課程或活動名稱、心得感想與後續反思和應用,並附圖片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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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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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透過戲劇、採訪及紀錄片等各種影片方式呈現參與課程或活動的心得感想與後續反思和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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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作品規範
(一) 參賽者請依照本競賽所公布之圖文類及影音類,進行撰寫或拍攝。內容規範如下:
1. 圖文類
(1) 需包含個人參與之職涯輔導活動類型,並敘述其中發人深省、印象深刻之過程,並說明所學之感想、回饋與後續在生涯之應用。
(2) 參賽者限定個人參賽,心得稿件文體不限,文字內容以500字為原則,同時檢附照片(照片及其他圖文作品)6-10張,一律以電腦中文繁體繕打,採直式橫書書寫,文字以標楷體14號字,固定行高24點,需將參與職涯輔導相關活動成果融入心得作品中,並加以排版或美編。
(3) 作品檔案格式限PDF格式,檔案大小應在 5MB 以內,報名時上傳至平臺。
(4) 參賽者需將心得圖文分享於自己Instagram或Facebook,設定公開分享並 hashtag「大學名稱」、「畢業找方向」、「職涯發展」、「青年署」,報名表中提供貼文連結網址,以供評審查閱。
2. 影音類
(1) 需包含個人或團體參與之職涯輔導活動類型,並敘述其中發人深省、印象深刻之過程,並說明所學之感想、回饋與後續在生涯之應用。
(2) 參賽者可個人或組隊參賽,影片可為劇情片、短片、新聞專題、動畫等…影音片長2-5分鐘,須加入字幕,影片需自行上傳至Youtube(非公開) ,標題註明 〔職涯輔導_作品主題〕,並於報名表提供雲端下載連結及Youtube連結。
(3) 參賽作品規格須符合以下規定:
- 解析度:影片的原始解析度(HD高畫質)需為1920×1080 (1080p or i) 。
- 影像轉碼器:使用 H.264
- 音訊轉碼器:使用 MP3 或 AAC
- 音訊採樣率:44.1kHz、頻道2 (立體聲)
- 檔案規格為MP4或WMV檔
(4) 影像素材:有涉及他人創作或人物肖像權,均需取得授權才可使用。
(5) 音樂素材:
- 自行創作。
- 選用以「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 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6) 將影片作品分享於參賽者Instagram或Facebook,hashtag「大學名稱」、「畢業找方向」、「職涯發展」、「青年署」,報名表中提供貼文連結網址,以供評審查閱。
(二) 所使用之文字、影片與圖形請勿違反著作權法,若曾參與其他公開競賽並獲得獎勵者,若遭舉並經查證屬實,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八、獎項
(一)圖文類:
1.第1名1名 獎金新臺幣15,000元、獎狀乙紙。
2.第2名1名 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乙紙。
3.第3名1名 獎金新臺幣8,000元、獎狀乙紙。
4.佳作3名 獎金新臺幣3,000元、獎狀乙紙。
(二)影音類:
1.第1名1組 獎金新臺幣50,000元、獎狀乙紙。
2.第2名1組 獎金新臺幣30,000元、獎狀乙紙。
3.第3名1組 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乙紙。
4.佳作3組 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乙紙。
九、 報名方式
(一)報名費用︰免繳報名費
(二)報名網址:https://mycareer.yda.gov.tw/
(三)完整報名應繳交的檔案:
1.線上填寫報名表所需資訊
2.參賽作品
3.本學期己註冊之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正本之圖檔
4.著作權約定聲明、讓與及切結書 (皆需簽章)
5.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皆需簽章)
十、 競賽時程表
進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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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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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線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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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五)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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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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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五)12:00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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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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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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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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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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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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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五)成果分享會頒發獎金、獎狀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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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評選標準
圖文類/影音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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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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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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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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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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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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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職涯活動主題契合度、圖文/影音流暢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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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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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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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切入觀點、呈現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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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渲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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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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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提升同儕對職輔課程或活動的興趣
2.作品上傳至社群捲動同儕參與按讚數及分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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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競賽將於110年年8月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評選,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二) 獎項由評選委員會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若有「從缺」該獎金,得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
十二、注意事項
(一) 本競賽每人每一類參賽作品僅限一件,並請遵守作品規範,不得冒名參賽或違反參賽資格。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逕行取消活動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二) 完成報名前請確認相關資訊填寫無誤,以便後續得獎聯繫及獎狀寄送事宜。
(三) 在送出報名表單前,請務必確認上傳之「作品檔名」是否有符合競賽規範。範例:(110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主題名稱】)
(四) 請務必檢查是否符合競賽規定,若有文件資料不齊或作品缺件等情形,本單位將會另行通知參賽者補齊該項目,須於報名截止前補正資料,否則將逕自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概以棄權論之。
(六)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參與其他公開競賽獲得獎勵或違反著作權法之情形,經查證屬實,主辦或執行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得獎後遭舉發並查證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
(七)參賽作品檔案經報名完成後,恕不退還作品及相關資料,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
(八)未經主辦或執行單位同意,獲獎作品或類似作品不得再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
(九)參賽者應詳閱並遵守競賽辦法,若有違反競賽辦法之情形,視同棄權,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繳回獎金、獎狀。
(十)獎金受領人須填寫領據以領取獎項;如受領人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須取得法定代理人簽名。
(十一)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依序遞補。
(十二)獎者有應邀出席本署暫定110年10月22日頒獎典禮及於相關職輔活動分享的義務。
(十三)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十三、著作權同意事項
(一) 參賽者同意肖像權及影像創作作品自報名起,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人,為活動之宣傳使用(含網路宣傳)。
(二)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約定聲明、讓與及切結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三)本競賽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活動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賽者同意得獎作品之所有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散布等),歸由創作人及主辦單位共有,並同各得單獨行使前述所有之著作財產權,所有創作人均不得異議;得獎創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著作財產權,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四)參賽者應依照著作權法規範,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肖像、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四、聯絡資訊
聯絡人:銘傳大學前程規劃處 劉奎寬
聯絡電話:02-2882-4564分機2437
電子郵件:hajojo123@mail.mcu.edu.tw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250號
聯絡人:銘傳大學前程規劃處 高錫德
聯絡電話:02-2882-4564分機2436
電子郵件:sandy@mail.mcu.edu.tw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2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