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簡介:
(一) 為鼓勵青年參與海外(臺澎金馬以外地區)志工服務,結合非營利組織及大專校院,運用青年所學專長與知能,提供其他國家或地區有價值之服務。
(二) 鼓勵青年學生立足臺灣、移動全球,提升青年學生全球移動力,促使學生具備國際關懷意願之實踐力。
(三) 激發青年志工對國際社會之使命感、責任感,履行世界公民與地球村成員義務,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增進中華民國與世界其他國家人民間之相互瞭解及交流。
(四)青年海外志工服務內容包括:教育、社區、環境、文化、健康及科技等六大面向,多為與海外非營利組織共同合作之志工服務活動,有助於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二、參加對象:
18至35歲青年,透過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或大專校院發函申請,每隊出國參與服務人數須為三人(含)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三、活動期程:
團隊須於出隊2個月前提出申請,並將紙本申請資料以掛號或快遞送達本署(配合審查及行前培訓作業需要,同年1月至2月間出隊者,最遲於上年度12月10日前提出申請;6月至9月15日間出隊者,最遲於該年4月17日前提出申請)。
四、計畫網站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