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畫
113年4月12日修正
一、為鼓勵18至35歲之青年,積極參與全球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之國際會議、活動或計畫,或長期於國際組織蹲點研習,推動在臺國內外青年交流,提高青年國際參與能力。
二、申請對象
(一)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
(二)國內各大專校院。
三、申請類別:以下皆需透過「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或「國內各大專校院」申請
(一)類別1:海外執行或在臺辦理提升國際能見度之行動:
18至35歲具中華民國籍青年團隊籌辦,參與或辦理國際活動,參與國家達3 國以上(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除外)、臺灣青年參與比率超過總人數1/2。
(二)類別2:赴海外蹲點研習:
18至35歲具中華民國籍青年個人或團隊籌辦,自選議題、赴海外國際性及地區性非政府組織研習;或擔任國際組織幹部因職務需要赴海外蹲點研習
者,時間至少6週(42日)以上。
(三)類別3:推動「青年壯遊點」臺灣文化體驗活動
「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或「國內各大專校院」籌辦,安排18至35歲在臺國內外青年,赴本署核定青年壯遊點所辦理之深度認識臺灣體驗活動。
總參與人次達30人次以上、臺灣青年及在臺外國青年比率分別須達1/3。
四、受理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原則須於計畫執行前提案,全年度分以下3階段受理,倘未依限提案將併至下一階段審查
階段
|
受理截止日
|
第一階段
|
113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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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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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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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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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5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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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查原則
1.完整性:計畫具體內容、國際連結交流規劃(如連結對象及目標),30%;
2.可行性:計畫規模、特色性、創新性、過去執行經驗等,35%;
3.影響性:成效擴散與推廣、質化與量化效益等,35%。
五、補助額度及項目
(一)同一會計年度內,同一機關團體申請同一類別案件,至多補助三案,以達資源公平分配效益。
(二)補助額度:每案部分補助上限20萬元為原則。
(三)補助項目
1.海外執行:
(1)最直接航線往返經濟艙機票、(2)簽證費、(3)會議註冊費、(4) 旅遊平安保險費用、(5)生活費。
2.在臺辦理:
(1)旅遊平安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2)食宿費、(3)場地費、(4)器材租借費、(5)交通費、(6)講師費,以及(7)赴壯遊點體驗活動費(由
壯遊點開立單據,計算單位為每人)等。
3.類別1及類別2青年團隊含經濟弱勢青年、原住民族青年及新住民(子女)青年者,於原核定補助額度外,每名增加補助1萬元。
4.類別1獲本署補助後,於參與或辦理期間成功爭取獲得國際獎項、取得國際會議主辦權、在臺成立國際組織分會、擔任國際組織幹部者,於原核定補助
額度外,每項額外增加補助1萬元(須函文檢附佐證資料)。
六、申請方式及資料
(一)檢附相關文件1式
1.公文;2.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大專校院免附);3.申請文件檢核表;4.企劃書;5.青年名冊(申請類別3免附);6.經費申請表。
(二)於各申請階段截止日前,寄送電子檔至計畫信箱iyouth1717@mail.yda.gov.tw(主旨:「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畫),並函文紙
本資料一式,寄至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收件人「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
畫。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所送資料概不退還。
如需申請格式(docx)或有提案流程相關問題,可洽詢計畫工作小組iyouth1717@mail.yda.gov.tw。
「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畫
113年4月12日修正
一、為鼓勵18至35歲之青年,積極參與全球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之國際會議、活動或計畫,或長期於國際組織蹲點研習,推動在臺國內外青年交流,提高青年國際參與能力。
二、申請對象
(一)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
(二)國內各大專校院。
三、申請類別:以下皆需透過「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或「國內各大專校院」申請
(一)類別1:海外執行或在臺辦理提升國際能見度之行動:
18至35歲具中華民國籍青年團隊籌辦,參與或辦理國際活動,參與國家達3 國以上(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除外)、臺灣青年參與比率超過總人數1/2。
(二)類別2:赴海外蹲點研習:
18至35歲具中華民國籍青年個人或團隊籌辦,自選議題、赴海外國際性及地區性非政府組織研習;或擔任國際組織幹部因職務需要赴海外蹲點研習
者,時間至少6週(42日)以上。
(三)類別3:推動「青年壯遊點」臺灣文化體驗活動
「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或「國內各大專校院」籌辦,安排18至35歲在臺國內外青年,赴本署核定青年壯遊點所辦理之深度認識臺灣體驗活動。
總參與人次達30人次以上、臺灣青年及在臺外國青年比率分別須達1/3。
四、受理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原則須於計畫執行前提案,全年度分以下3階段受理,倘未依限提案將併至下一階段審查
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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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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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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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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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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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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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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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5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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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查原則
1.完整性:計畫具體內容、國際連結交流規劃(如連結對象及目標),30%;
2.可行性:計畫規模、特色性、創新性、過去執行經驗等,35%;
3.影響性:成效擴散與推廣、質化與量化效益等,35%。
五、補助額度及項目
(一)同一會計年度內,同一機關團體申請同一類別案件,至多補助三案,以達資源公平分配效益。
(二)補助額度:每案部分補助上限20萬元為原則。
(三)補助項目
1.海外執行:
(1)最直接航線往返經濟艙機票、(2)簽證費、(3)會議註冊費、(4) 旅遊平安保險費用、(5)生活費。
2.在臺辦理:
(1)旅遊平安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2)食宿費、(3)場地費、(4)器材租借費、(5)交通費、(6)講師費,以及(7)赴壯遊點體驗活動費(由
壯遊點開立單據,計算單位為每人)等。
3.類別1及類別2青年團隊含經濟弱勢青年、原住民族青年及新住民(子女)青年者,於原核定補助額度外,每名增加補助1萬元。
4.類別1獲本署補助後,於參與或辦理期間成功爭取獲得國際獎項、取得國際會議主辦權、在臺成立國際組織分會、擔任國際組織幹部者,於原核定補助
額度外,每項額外增加補助1萬元(須函文檢附佐證資料)。
六、申請方式及資料
(一)檢附相關文件1式
1.公文;2.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大專校院免附);3.申請文件檢核表;4.企劃書;5.青年名冊(申請類別3免附);6.經費申請表。
(二)於各申請階段截止日前,寄送電子檔至計畫信箱iyouth1717@mail.yda.gov.tw(主旨:「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畫),並函文紙
本資料一式,寄至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收件人「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
畫。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所送資料概不退還。
如需申請格式(docx)或有提案流程相關問題,可洽詢計畫工作小組iyouth1717@mail.yda.gov.tw。